教务﹝2023﹞ 80号
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网上评教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、部、学生:
评教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重要组成部分。通过评教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方法,提高教学质量。根据《我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》[南审金审(2017)93号] ,本学期将开展网上评教工作。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 测评对象
本学期所开课程的全部专、兼职任课教师。
二、参评人员及时间安排
1. 2020、2021、2022级全体学生进行评教,2023年7月14日前完成评教工作(详见第五条内容)。如有疑问请咨询沈老师,办公电话:85780072。
2.同行评价,学院、部评价,院、部督导评价由二级学院、部完成,测评数据结果交学校质量评估办公室,2023年7月14日前完成评教工作(详见附件1)。如有疑问请咨询薛老师,办公电话:85780067
3.学校督导评价由校质量评估办公室负责,2023年7月14日前完成评教工作(详见附件1)。
三、评教办法
1.评教以100分计算,其中学生评价占比40%、同行评价占比10%、学院、部评价占比10%、院、部督导评价占比15%、学校督导评价占比25%。
2.综合评价结果由质量评估办公室结合教务办公室提供的学生评教、质量评估办公室和二级学院、部的评教数据算出。
四、学生评教程序
第一步:登陆网址http://222.193.112.78/jwc/;
第二步:输入用户名和密码,点击登录;
第三步:选择“学生评教”,进入“学生评教系统”,页面出现本学期课程和教师信息,点击“开始测评”,进入“教师教学评估系统”,对应评价指标逐项点选,不要漏选,否则评教结果无效。选择完成后确认无误,点击“提交”,完成该教师评教,直至所有教师均被评教为止(详见附件2)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各学院、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本单位督导和同行进行评教工作,评教结果将纳入年终考核。
2.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评教宣传、组织动员工作。 辅导员要特别提醒学生必须本人参评,不可由他人替代。如不参与评教,将无法查询本学期成绩。
希望全校师生以高度的责任心积极参与期末评教工作。
附件:1.关于印发《我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》的通知[南审金审(2017)93号].doc
教务管理办公室
2023年7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