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《关于做好国庆前后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办安函【2024】15号),为切实做好假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工作
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,假期前以班会、新媒体等多种宣传形式,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工作,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,安全教育工作内容应涵盖交通安全、防火防盗、防溺水、防诈骗等方面,确保学生全面了解并掌握相关安全知识。
二、加强留校学生安全管理
各学院须做好留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、人文关怀工作,教育引导留校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,注意饮食卫生,严格遵守作息时间,严禁留宿外来人员,倡导留校学生积极参与在校学习、锻炼等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。
三、做好学工人员值班工作
各学院须做好假期值班工作,值班辅导员要按时到岗,遇事及时上报、应急处理。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和学院学生实际,要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,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确保有效预防、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学生突发事件。
四、做好学生离校、返校数据的统计及上报
为及时掌握学生离校、返校动态情况,各院须于9月30日下午16点前上报国庆节离校人数,并于10月7日下午18点前报送已返校人数及附件1 至学生处,联系人:牛盛豪,电话:025-85780050。
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,认真执行通知要求,确保对学生在校、离校及返校情况有全面了解,确保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安全、健康、文明的假期。
学生处
2024年9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