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院教务处
关于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、部:
为保证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,现将2024-2025-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安排
1. 期末考试将根据学校统一部署进行。考试具体时间安排由教务处在后续通知中公布。
2. 各课程考试形式于2024年11月13日之前提交至教务处胡慧老师。
二、命题要求
1.各学院、部要根据课程目标和教学大纲,积极探索教考分离方式。各基层教学组织应集体讨论试卷设计蓝图,做好试卷命题工作。各学院、部应加强对采用无纸化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的管理,严密组织,做好相关考核材料存档备查等工作。
2.考核按“授课信息表”上发布的考核形式执行,原则上不予更改,如特殊原因确需更改应由所属学院、部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审核,学院院长、部主任审批,报教务处备案执行。
3.同一课程(名称、学分相同)原则上应同卷考核,普通班与实验班同一课程应同卷统考;需同卷考核的名称近似、要求相近的课程请在提交考试形式时报教务处。
4.所有需开卷考试的课程,在试卷首页对开卷可携带的资料作出明确规定,并由学院院长、部主任对考试形式核准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。
5.命题内容须符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,在深度和广度上与试题密度相结合,集过关性和选拔性为一体,力求卷面成绩呈正态分布,试卷均分控制在75分到85分之间,确保考核试卷命题的合理性。
三、试卷提交
1.学校原则上采用试题卷与答题册分离的考试方法,所出试卷一律采用A4纸。选用答题册作答的考试,试卷上不留答题空间。若不选用答题册作答的考试课程需在考试形式提交时加以说明,且试卷要预留足够可作答题的位置。
2.各学院、部统一组织试卷命题、收集、打印。A、B二份试卷、答案、蓝图由命题教师签字,经学院院长、部主任审核后,装入试卷母袋中密封、盖章。由教学秘书(或课程负责人)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将纸质稿和电子稿送交教务处B东209胡慧老师。
四、试卷评阅和成绩录入
(一)试卷评阅
1.试卷评阅工作应在学院院长、部主任和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的组织下进行,原则上实行流水阅卷制度。
2.各学院、部应加强对试卷评阅工作的管理,教师试卷评阅须严格规范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。
(二)成绩录入
1.平时成绩录入时间:16-17周;平时成绩要求构成合理,依据清晰并在课程点名及成绩记录册做好登记。
2.期末考试成绩录入系统截止时间为所有考试课程结束后三个工作日。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成绩录入,须提前申请报教务办批准。
五、试卷归档入库
1.成绩录入后需打印出成绩单和成绩分析表(一)各两份经批卷教师签名后,一份装入试卷袋归档,一份放于试卷袋外用于装订存档。每一门课程成绩录入完成后,由课程负责老师填写成绩分析表(二)并打印一份,经学院、部盖章后放于试卷袋外用于装订存档。
2.采用考试形式考核的课程,试卷或答题册应按学生名单顺序整理排放,附上课程点名及成绩记录册后,把考场纪实、考试签到表和空白试卷、评分标准或参考答案、成绩单、成绩分析表(一)各一份装订后装袋归档。
3.采用课程论文考核的课程,其试卷或其它相当于试卷的成绩评定材料均应归档。试卷或评定材料应按学生名单顺序整理排放,并附课程点名及成绩记录册、学生考试成绩单、成绩分析表一装袋归档。
4. 各学院、部应对采用上机考试、口试等无纸化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严格把关,在评定学生成绩后,教师需将有关考试信息以班级为单位整理并刻录光盘存档。
5.期末考后试卷、相关考后材料各学院、部在寒假前收齐,下学期初和试卷交接清单一并交教务办胡慧老师。
六、综合实践实训课程
各学院、部要对综合实践实训课程考核材料进行检查归档,按照学校试卷保管规定妥善保管,并确保教学过程性材料不缺失,成绩不错登、不漏登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。
各学院、部应对本学期期末考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,不断提高考试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。
教务处
2024年11月7日